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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4/23 9:17:26
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年04月21日 16:3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幢1单元18层1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B-2023-007Z
项目名称: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理化检验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理化检验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微生物实验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微生物实验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0 | 6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模拟消毒实验室)):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模拟消毒实验室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药敏分析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医疗设备 | 药敏分析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理化检验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微生物实验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模拟消毒实验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药敏分析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理化检验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开标前一年内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为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微生物实验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开标前一年内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为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模拟消毒实验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开标前一年内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为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业务办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药敏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开标前一年内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为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3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幢1单元18层18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幢1单元18层1801室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幢1单元18层18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2)投标人登记获取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东街3号
联系方式:029-8247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幢1单元18层1801室
联系方式:029-88813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29-88813539
陕西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