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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仪器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7 14:09:58
医用光学仪器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6日 17:3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医用光学仪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4GZ139
项目名称:医用光学仪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用光学仪器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光学仪器 | 角膜内皮细胞计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
1-2 | 医用光学仪器 | 眼底照相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0,000.00 | - |
1-3 | 医用光学仪器 | 非接触式眼底广角观察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国产产品30天内,进口产品90天内,货物须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户出具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用光学仪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用光学仪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加了系统水印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于开标时间起2个工作日内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联系方式:0757-81993027,联系人:李小姐),以便相关部门存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广海大道西16号
联系方式:0757-87813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医用光学仪器项目招标文件(2024101602).zip 附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附件下载:委托协议-医用光学仪器项目.pdf |